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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设立江河源头环保基金

1998-10-23 来源:光明日报 刘鹏 我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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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系列禁伐森林令相继颁布,伐木人开始变为种树人;处在大江、大河源头的政府加紧编制生态环境规划,以求再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

恢复生态环境,解决以前以伐木为生的人们的生计等等问题,最关键的是资金问题。光靠上游地区的政府拨款是不现实的,因为,大江大河源头地区都是自然条件恶劣的高海拔、低收入地区。以长江、黄河源头地区的青海南部为例,几乎每个县都是贫困县,县财政捉襟见肘。就在这种情况下,这里的政府和群众,仍然积极投入到长江防护林的建设和“三北地区防护林综合治理工程”,做出了巨大贡献,再要加大力度是很困难的。再如长江源头涵养林区的四川壤塘县,林业总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91%,停伐森林,县财政就崩溃了,也就谈不到拿出钱来植树造林。

长期以来,江河源头的人民群众,积极投入改善生态环境的斗争,长江、黄河、澜沧江发源地的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的干部群众奋斗8年,在海拔4000米以上的高寒地区成功地人工造林5万亩,封山育林160万亩,建成7处绿化基地、2.1万个绿色保护圈。昔日的荒山荒滩,今日有了“雪域森林公园”的美称,通天河畔已有林带。

应该承认,上游的人们,在困难的条件下植树种草,改善了自身的生态环境,但更多的是涵养了水源,防止了水土流失,使江河的水质、水量得到了改善,使中下游的人们从充足的水流中获得了更大的收益。

现以祁连山脉流出的河流为例,主峰在青海境内的祁连山,流出的数十条河流,灌溉着河西走廊的土地,养育了400多万人民。今年7月记者在河西走廊采访时,不少干部群众说,河流上游的青海人民,确实是无私的,贡献清流,自己很少索取。

江河源头群众的生产方式大多是以林、牧为主,很少有农业灌溉,他们为改善生态环境做出了努力和贡献,而主要收益者则是中下游的人们。曾经有学者做过计算,江河源头的群众,如果种植一公顷松林,按最低价计算,起码要投资2000元,而青藏高原的松树,成材的年限最低在100年以上,才能砍伐。这种投资也要讲回报,100年如按年息5%计算,再加上计息成本来计算,计息成本将近原投资的400倍。

森林蓄积、调节雨水,减免水旱灾害,提供洁净水源,保障生物的多样性,保持生态平衡,提高大气质量,收益是工业、农业、城市居民和全社会。所以,收益方必须承担责任,向上游的建设者作出经济补偿。

目前,我国现行的经济体制中还没有河流资源产业中的位置,也没有这类投入产出利润合理流通返还的渠道,从这个角度上讲,江河源头人们创造的劳动利润(或应得的收益)就流失了,这就会大大影响江河源头干部群众治理生态环境的积极性。从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目标“资源有偿使用”来看,江河水作为资源是无可非议的,那么,为增加这个资源的数量、质量而做出努力和牺牲的江河源头的人们,完全有理由获得补偿。

每当一片草地,一片森林遭到破坏时,社会只是获得经济效益而失掉了生态效益,损失实际上大大高于获得的经济效益。据专家统计,从1991年到1996年,我国在洪灾中蒙受的经济损失近9000亿元人民币。今年的损失也不小。在这些损失中,由于江河源头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而带来的损失肯定也是惊人的。

源头地区保护生态环境主要的方法是封山育林、退耕还牧、限制牲畜头数等。这样,群众的生活必然受到影响,脱贫致富的步伐将会减缓。但没有这种牺牲,也就换不回生态环境的平衡。为了补偿这种牺牲,也为了不致使原本就存在的中西部差距拉大,国家对大江、大河中下游地区开设源头环境保护补偿税的工作应该尽快提到日程上来,建立相应的法规,建立补偿机制。如果每年能给上游地区一定的补偿,江河源头的生态环境的治理将会大大加快,这里群众的生活水平也会逐渐提高。

另外,建立国家级江河源头生态环境保护基金,从多渠道筹集资金,也将会减轻国家负担,加速生态环境治理的步伐。

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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